拜城县政务信息公开——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
拜城县政务信息公开——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
1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部门自2008年5月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人民政府办公室,办公时间为8:30-11:30,14:00-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8627000
传真号码:8622107
通信地址:拜城县党政综合办公楼政府办公室,邮政编码:842300
2、申请的提出
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中国·拜城”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yndwqcyp.com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在 “中国·拜城”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传真至受理机构即可。
(2)书面申请
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申请的处理
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4、收费标准(待定)
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费用项目 | 费用分项 | 收费标准 | 单位 | 备注 |
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| 纸张费 | 0.5 | 元/张 | |
复印费 | 1 | 元/张 | ||
光盘费 | 3 | 元/张 | ||
光盘刻录费 | 10 | 元/张 | ||
磁盘费 | 3 | 元/片 | ||
磁盘制作费 | 5 | 元/片 | ||
信息检索费 | 信息检索费 | 5 | 元/小时/人 | |
信息传递费 | 材料邮寄费 |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| 元/份 | |
材料快递费 |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| 元/份 | ||
材料传真费 |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| 元/份 | ||
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| 元 |
说明:
1.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2.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