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城县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成果公示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,并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》(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8号令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》(新水办[2020] 56号)文,对国有水利工程进行确权划界工作。现对已完成拜城县克孜尔河渠首下游已建防洪工程(左岸)、拜城县台勒维丘克河右岸吐孜贝希水源地防洪坝等31条防洪坝及察尔齐镇察尔齐镇三分干渠、察尔齐镇五分干渠、阿合布隆北岸干渠、阿合布隆南岸干渠、阿合布隆总干渠、大桥南干渠、大宛其干渠、卡拉苏总干渠、赛里木新干渠、托克逊干渠、托赛干渠、温巴什干渠、西干渠等13条5个流量以上干渠确权划界工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2021年11月30日-12月6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自公示日起向拜城县水利局反应相关问题,联系电话:8692786,8692781。
13条干渠确权公示表 拜城县国有水利工程(渠道)划界确权成果公示表